山东赫达: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2-04-26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对山东赫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一、 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前,招商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山东赫达
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后,招商证券向山东赫达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
自学。
二、 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市场上相关违规案例,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及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要求等专题
进行深入解读。
在培训过程中,招商证券培训人员解答了企业咨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三、 持续督导培训结论
持续督导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上述人员对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明确了董监高等公司相关人员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责任与义务,本次培训达到良好效果。本次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募集资金管理、股份买卖、交
易与关联交易披露等规则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永锋 潘青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