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变更事项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

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

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 2022 年度未提前施行该

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3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并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

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

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

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

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

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

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3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

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

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

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

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

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

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

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

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3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

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

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

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

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

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

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

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

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

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

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

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

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3


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3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