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关于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特加(上
海)”)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
司,公司持有米特加(上海)32.01%的股权。现米特加(上海)之全
资子公司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特加(淄
博)”)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淄博分行申请中长期项目
融资贷款 3 亿元,贷款期限 5 年。该笔贷款由公司按照所持有的米特
加(上海)32.01%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保范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其 96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
米特加(上海)的另一股东高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对剩余
部分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米特加(淄博)项目所在地
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视项目进展程度追加项目在建工程进
行抵押。
2、审议本议案时,公司董事毕松羚先生作为米特加(上海)监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因米特加(淄博)系公司参股公司米特加(上海)之全资子公
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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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淄博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
装)销售;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包装服
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
等等。
5、股权结构:
53.96%
高 起
32.0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 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
5.04%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南京番茄柒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8.99%
张晓敏
6、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0,295,677.98 151,381,960.56
总负债 1,053,184.69 76,061,766.50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053,184.69 26,061,766.50
净资产 39,242,493.29 75,320,1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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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584,404.55 3,023,865.45
营业利润 -757,563.59 -3,920,231.06
净利润 -757,506.71 -3,922,299.23
7、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米特加(淄博)公司资信状况良
好,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
碍。
8、关联关系:米特加(上海)为公司持股 32.01%的联营企业,
米特加(淄博)为米特加(上海)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风险防范措施
米特加(淄博)该笔贷款由公司按照所持有的米特加(上海)32.01%
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保范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
为其 96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米特加(上海)的
另一股东高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对剩余部分提供第三方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米特加(淄博)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
抵押担保,同时视项目进展程度追加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米特加(淄博)项目建设进程,为米
特加植物基产品尽快投放市场提供助力,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同时风险可控。公司亦将密切关注米特加(淄博)的经营情况,及时
了解其偿债能力,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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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签
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米特加(淄博)计划建设年产 10 万吨植物基肉制品生产基地项
目,该项目分 2 期进行,一期建设年产 5 万吨植物基蛋白制品,分三
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预计建设周期 12 个月。公司向米特加(淄博)
提供 9600 万元担保,约占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10%,担保金
额较小。本次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助于
加快米特加(淄博)项目建设进程,为米特加植物基产品投放市场提
供助力,米特加(淄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
影响,推动公司食品级纤维素醚在食品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与公
司主业的协同效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拟为米特加(淄博)提供担保额度为 96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10%。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1878.74 万元,其
中为子公司赫尔希公司、淄博赫达公司担保 40504.4 万元,为联营公
司赫达美国担保 1374.34 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米特加(淄博)提供担保,系
米特加(淄博)建设新项目融资贷款所需,米特加(上海)的另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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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高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对剩余部分提供第三方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并以米特加(淄博)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
保,同时视项目进展程度追加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有效降低公司
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
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米特加(淄博)提供担保,是为推
动米特加(淄博)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暨关联
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
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