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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特加(上

海)”)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

司,公司持有米特加(上海)32.01%的股权。现米特加(上海)之全

资子公司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特加(淄

博)”)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淄博分行申请中长期项目

融资贷款 3 亿元,贷款期限 5 年。该笔贷款由公司按照所持有的米特

加(上海)32.01%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保范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其 96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

米特加(上海)的另一股东高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对剩余

部分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米特加(淄博)项目所在地

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视项目进展程度追加项目在建工程进

行抵押。

     2、审议本议案时,公司董事毕松羚先生作为米特加(上海)监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因米特加(淄博)系公司参股公司米特加(上海)之全资子公

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淄博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

        装)销售;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包装服

        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

        等等。

               5、股权结构:
                           53.96%
       高    起
                           32.0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              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
                           5.04%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南京番茄柒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8.99%
        张晓敏

              6、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0,295,677.98               151,381,960.56

            总负债                               1,053,184.69                76,061,766.50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053,184.69                26,061,766.50

            净资产                              39,242,493.29                 75,320,194.06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1

   营业收入                          584,404.55       3,023,865.45

   营业利润                         -757,563.59       -3,920,231.06

   净利润                           -757,506.71       -3,922,299.23

     7、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米特加(淄博)公司资信状况良

好,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

碍。

     8、关联关系:米特加(上海)为公司持股 32.01%的联营企业,

米特加(淄博)为米特加(上海)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风险防范措施

     米特加(淄博)该笔贷款由公司按照所持有的米特加(上海)32.01%

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保范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

为其 96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米特加(上海)的

另一股东高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对剩余部分提供第三方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米特加(淄博)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

抵押担保,同时视项目进展程度追加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米特加(淄博)项目建设进程,为米

特加植物基产品尽快投放市场提供助力,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同时风险可控。公司亦将密切关注米特加(淄博)的经营情况,及时

了解其偿债能力,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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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签

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米特加(淄博)计划建设年产 10 万吨植物基肉制品生产基地项

目,该项目分 2 期进行,一期建设年产 5 万吨植物基蛋白制品,分三

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预计建设周期 12 个月。公司向米特加(淄博)

提供 9600 万元担保,约占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10%,担保金

额较小。本次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助于

加快米特加(淄博)项目建设进程,为米特加植物基产品投放市场提

供助力,米特加(淄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

影响,推动公司食品级纤维素醚在食品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与公

司主业的协同效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拟为米特加(淄博)提供担保额度为 96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10%。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1878.74 万元,其

中为子公司赫尔希公司、淄博赫达公司担保 40504.4 万元,为联营公

司赫达美国担保 1374.34 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米特加(淄博)提供担保,系

米特加(淄博)建设新项目融资贷款所需,米特加(上海)的另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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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高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对剩余部分提供第三方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并以米特加(淄博)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

保,同时视项目进展程度追加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有效降低公司

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

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米特加(淄博)提供担保,是为推

动米特加(淄博)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暨关联

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

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