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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将于 2023 年 5 月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和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二、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毕于东先生、包腊梅女士、毕松

羚先生、周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向宏先生、张俊学先生、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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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俊学先生

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股东大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并对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4、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5、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6、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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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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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毕于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公司外贸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自 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6 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毕于东

先生系淄博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淄博市劳动模范。毕于东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票 26,613,060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毕心德先生之子,与毕

心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毕文娟女士之

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于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于东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包腊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无锡市第三橡胶厂翻译;

1993 年 5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无锡南荣液化气有限公司事务科科

长;1995 年 1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别助理;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先后担任式玛涂料(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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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助、人事行政经理、高级人事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副总裁及大中

华区最高管理委员会成员;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迅达(亚

太)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

任特睿赋思(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副总经理。包腊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25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腊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包腊梅女

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松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9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3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

经理;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

2002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1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183,029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松羚先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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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毕松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7 月出生,本

科学历。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中石化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

项目总计划;2001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荷兰阿克苏诺贝尔集团

粉末涂料事业部中国区运营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先后担

任圣戈班磨料磨具事业部中国区运营总监、亚洲区供应链总监等职务;

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

票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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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杨向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5 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3 月至 1984 年 8 月任湖南株洲轮胎厂助理

工程师;1987 年 8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副

研究员;1995 年 4 月至 2001 年 8 月先后担任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

有限公司技术经理、釆购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先后担

任阿克苏诺贝尔集团中国区、亚洲区采购总监;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山东卓创资讯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经济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金银岛(北京)资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首席分析师;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苏州奥斯汀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慧聪集团买化

塑首席战略官、首席经济师;现任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叄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奥克股份(300082)独立董事、沈阳化工(000698)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杨向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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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向宏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俊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9 月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7 年 7 月至 1990 年 7 月任

张店第一职业中专专业教师;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淄博市

物资局主管会计;1993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淄博市金属回收公

司财务科长;1996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山东淄博鲁中审计师事

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淄博鲁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博华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俊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张俊学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俊学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9 月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系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北京金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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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王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王磊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