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桂发祥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094号文 《关于核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 司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1,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180,000元后,公司 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4,0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590,500 元 后 , A股实 际 募 集资 金 净额 为人 民 币 484,429,500元( 以 下 称 “ 募 集 资 金”)。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14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428号验资报告。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214,200元,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0,214,2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24,215,300元(其 中包含待置换的已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550,500元),与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金额的差异人民币113,942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并扣除了 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 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 2016年11月14日,公司与本保荐机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附件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8111401012800161252 32,432.92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214,200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442.95 本年度投入 16,021.42 募集资金总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16,021.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额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向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空港经济区生产基地建设项 否 28,664.04 28,664.04 - - - 2018年12月 - — 否 目 31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3,757.49 3,757.49 - - - 2018年12月 - — 否 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421.53 32,421.53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 否 16,021.42 16,021.42 16,021.42 16,021.42 100.00% — - — 否 金 合计 48,442.95 48,442.95 16,021.42 16,021.42 — — - — —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待置换的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94,550,5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 2013 年 3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94,550,50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0095 号的鉴证报告。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空港经济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579.83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75.22 合计 19,455.05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6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 低风险保本型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 5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对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于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324,329,242元(其 中包含待置换的已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550,500元)。该等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 入理财产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0223 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6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桂发祥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桂发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 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桂发祥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 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