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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桂发祥:关于签署电商代运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5-05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8-032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电商代运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实现公司线上销售的快速增长,提升天猫旗舰店的运营服务水平,天津桂
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参股公司杭州昆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负责桂发祥十八街天猫旗舰店的电子商
务运营服务,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签署《桂发祥十八街旗舰店代运营服务合作合同》。

    2.昆汀科技为公司对外投资参股企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拥有昆汀科技
2,862,375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4219%。本次电商渠道的业务合作,为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所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
联交易。

    3.根据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公司线上业务规模以及市场可比情况,
合理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与昆汀科技签订的
业务合同,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
在实际执行中关联交易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将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4.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会无关联董
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电商代运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吴
宏因担任昆汀科技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董事,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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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2 年 3 月 8 日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 号 5 幢 12 层
 1208-12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贺兵

     注册资本:1,276.595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89889702U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的代运营和电子商务经销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
 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截至本公告日,三名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昆
 汀科技 58.95%的股份,对其经营方针、决策和管理层的任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
 昆汀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历史沿革:昆汀科技前身为杭州昆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2015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
 三板)挂牌。

     经营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昆汀科技总资产 9,221.19 万元,净资产
 6,934.36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595.70 万元,净利润 1,737.03 万元。

     关联关系认定: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昆汀科技 2,862,375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22.4219%,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昆汀科技负责桂发祥十八街天猫旗舰店的推广、网络市场营销、运营、
仓储物流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宜。交易的合作期限为自2018年5月4日起至2
018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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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天猫网站同类型品
牌旗舰店的代运营服务费率,以及公司对无关联经销商的销售政策,由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昆汀科技

    1.合同目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负责甲方旗下天猫旗舰
店网站桂发祥十八街旗舰店(简称“旗舰店”)的推广、网络市场营销、运营、仓
储物流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旗舰店的运营、数据支持分析、开
发维护、推广、仓储物流,以及协助甲方进行线上渠道管控等。

    3.合同期限: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费用结算:

    4.1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向甲方提供旗舰店运营服务,甲方
在合作期限内,以自然月为单位核算服务、推广费用。

    4.2 费用计算公式:月服务、推广费=支付宝产品交易到账金额(不含代收快递
费用)-甲方享有收入金额。其中,以每一自然月经乙方验收接收产品的数量乘以双
方商定的产品结算价格,为甲方享有收入。

    5.付款:双方每月对账,甲方接到经乙方盖章确认对账单后,向乙方支付上月
的服务、推广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涉及同业竞争事项。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为加快公司线上渠道业务的增长,利用昆汀科技在为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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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营销推广、技术支持等电商运营服务上的核心优势,提升电商渠道运营能力和
服务水平,从而加快拓展全国市场的步伐。本次关联交易将会对公司线上渠道业务
起到积极作用,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管理成果及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开展电商业务合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及消费趋势变化过快、电商平
台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公司将会同昆汀科技及时调整线上渠道销售策略,建立完
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以加快提升线上渠道销售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线上渠道的拓
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
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
交易。

    十、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
论证和谨慎决策,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加快公司线上渠道业务的增长,不会对公司本期和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及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预计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与昆汀科技签订的业务合同,交易
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次),属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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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如果在实际执行中关联交易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公司将重新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披露。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桂发祥签署电商代运营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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