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26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8-047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
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二)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宏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8 人,合计持有股份 142,63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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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6459%。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0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3,155,8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410%。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0,097,35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1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62,537,4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53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增加党建工作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626,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
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云龙、卜祯
3.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
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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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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