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19-019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1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
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
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套期会
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变更的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除
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标准》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度可比数。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了完
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会
计准则,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