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公司在内控检查中发现子公司
存在一项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缺陷,针对该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并 得到贯彻执
行。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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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
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控评价工作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部牵
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调查评估小组,组织熟悉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骨干人员对纳入评
价范围的领域和单位展开调查与评估,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调查评估小组实施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3.《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
6.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紧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
要素进行,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各项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定具体评价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
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管理、采购
与付款、销售与收款、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
露等。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
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桂发祥本部、所属各子(分)公司。
六、评价期间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要求,我们确定本次评价检查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
序执行。在实施评价工作时,将企业层面控制和业务层面控制的测试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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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试企业层面控制时,把握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与内部环境相关的控制;针
对董事会、经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而设计的控制;企业的风险评估过程;对内部
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的控制;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
在测试业务层面控制时,结合企业实际、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企业层面控制的
测试情况,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业务与事项的控制进行测试,并关注信息
系统对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的影响。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等适当方式,广泛收集公司内
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认为,内控评价采用的方法能满足对内控评价的需要,获取的评价证据充分真实。
八、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
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
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
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定性标准 定量标准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 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
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 A.损失与利润相关:
缺陷 形: 财务错报金额超过营
A.发现董监高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 业收入的 2%。
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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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B.损失与资产管理相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关:财务错报金额超
C.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 过资产总额的 1%。
效;
D.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
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E.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受到证券监督机构的
行政处罚。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 A.损失与利润相关:
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财务错报金额超过营
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 业 收 入 的 1% 但 小 于
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包括但不限 2%。
于以下情形:
重要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缺陷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B.损失与资产管理相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关:财务错报金额超
补偿性控制; 过资产总额的 0.5%但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 小于 1%。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
到真实、完整的目的。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A.损失与利润相关:
缺陷。 财务错报金额小于营
一般 业收入的 1%。
缺陷 B.损失与资产管理相
关:财务错报金额小
于资产总额的 0.5%。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定性标准 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 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作
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 为衡量指标。
做判断。 A.损失与利润相关:财务错
重大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 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3%。
缺陷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
B.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财
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务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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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 A.损失与利润相关:财务错
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 报 金 额 超 过 营 业 收 入 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1.5%但小于 3%。
重要
缺陷 B.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财
务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的 0.75%但小于 1.5%。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 A.损失与利润相关:财务错
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报 金 额 小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一般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1.5%。
缺陷 B.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财
务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75%。
九、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1 年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
公司”)存在出纳人员非法侵占物流公司资金的行为,物流公司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
案。上述侵占事件中,出纳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复核 U 盾和密码进行资金侵占,出现不相
容职务相分离的控制失效的内控执行缺陷。事件发生后,公司进行了内部专项重点核查
及整改,确认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同类情形,该事项为个别事件;物流公司财务核
算管理职能已由公司全面接管,并重启设置银行支付动账提醒、执行财务人员轮岗强化
不相容职务分离、对财务及管理等人员进行培训等整改措施。
事件发生后,物流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追缴资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通过获取该
名出纳及其家属退赔款、公安机关对相关资金流向所涉某平台账户采取侦查冻结措施等
方式取得阶段性挽损进展。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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