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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欧美跨国制药公司,主要采用美元

结算,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

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测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

品投资业务。




     独立董事:          潘广成       李兴刚             张昆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