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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参与设立三一众志(天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把握当前生物医药行业的蓬勃发展机遇,通过投资专业化医

药投资基金,深入探索“资本+服务”的商业合作方式重点培育项目,带动凯莱

英 CDMO 主业发展,实现公司产业资源与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资本的良性互动。

     同时,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

合作投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潘广成    李兴刚        张昆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