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 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潘广成 李兴刚 张 昆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