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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3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HAO HONG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14,213,28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9.5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3,120,62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9.0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92,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7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774,1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3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681,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89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92,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7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

薪酬方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3,031,13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9650%;反对1,179,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29%;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1,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939%;反对1,179,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52%;弃

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4,213,28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212,4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773,334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王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213,2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774,134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上述13、14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达先
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青松先生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分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已 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律师、刘焕志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