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5-0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凯莱英医药集团
(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6 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