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2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参与投资的三一众志基金出资额变更等事项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出具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津若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由公司
参与投资的三一众志基金,本次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
进行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参与投资的三一众志基金出资额变更等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王青松 张昆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