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津若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投
资由公司参与投资的三一众志基金。该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
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王青松 张昆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