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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9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1/2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洪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1,79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2.63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7,222,76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3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570,4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9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5,354,0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6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83,617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33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570,475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6.296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79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54,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1,793,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54,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1,793,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54,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79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354,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79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354,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律师、马荃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