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9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
29日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蔺晓娜、张丽芳、蒲仁芳和王耀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800股限制性股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231,409,962元减少至231,382,16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
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