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1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事前认可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目
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
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
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王青松 张 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