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广成)2020-04-0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为了更好表述和总结本人2019年履职情况,现作如下报告:
一、2019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14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3次,无委托表决方式参加,列席股东大会2次,
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
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潘广成 14 1 1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本人对《公
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监事和高管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
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
业务额度的议案》、《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本人对《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本人对
《关于公司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以及《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本人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对
《关于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6、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本人于
2019年5月17日对《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海河凯莱英创新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与董事会同日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7、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本人于
2019年5月21日对《关于参与投资的三一众志基金出资额变更等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与董事会同日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8、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本人对全部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9、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本人对
《2019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本人
对《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 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本人对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本人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本人
对《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
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4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进行
研讨,2019年度就《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
会一次,就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事
宜进行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年度,在董事会召开之前我们主动向公司索取董事会会议资
料,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 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加强自身学习,尤其是利用自身对医药行业的了解和资源,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
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继续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各层面人员之间的联系与
交流,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保护所有股东和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潘广成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