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
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
帮助。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潘广成 王青松 张 昆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