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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06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3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17,996,80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0.9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8,489,56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9,507,2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4,757,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3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650,413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8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8,107,24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1,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14,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42,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985%;反对14,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

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87,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1%;

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102,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48,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2575%;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

弃权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6939%。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律师、狄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