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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4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3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于2020年04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07号)。
    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
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
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
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
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HAO HONG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
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
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
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