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7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作出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期限。公司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召开,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及拟首次授予的包登辉、黄
庆港、赵鑫、任岩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无法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2020年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人数、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1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2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