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0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若泽(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有限合伙人身
份参与投资由公司参与投资的三一众志基金,该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
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王青松 张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