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2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出具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参股子公司天津有济医药引入产业资
本,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
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与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王青松 张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