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21-01-0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凯莱英医药集团
(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8 日,并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