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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3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

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18,883,52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8.9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03,444,22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3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5,439,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20,181,07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8.3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4,741,77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5,439,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83,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

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83,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8、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87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6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83,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78,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

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5,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73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83,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8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律师、张晓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