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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1-06-29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5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第 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如
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方式

    (一)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
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人力资源
部相关人员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截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办理指南第 9 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高层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