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参股子公司天津有济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符合公司的战略
布局和发展规划。本次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根据标的公司市场价值估值为定价依
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
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事项。
独立董事: 张 昆 王青松 李家聪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