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0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出具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参股子公司天津有济医药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
开、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与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 昆 王青松 李家聪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