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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12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2 号)核准,公司向发行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78,73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227.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310,571,937.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不

含税)32,696,772.70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7,875,164.30 元,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14,508.2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2,274,960,656.06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

实收情况进行审验,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73 号验资

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和募资资金承诺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资资金承诺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
 1                            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       68,000.00         31,730.32
     津)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


     上海凯莱英生物技术有     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
 2                                                             62,236.45         30,000.00
     限公司                   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3                            补充流动资金                     66,057.20         66,057.20
     股份有限公司

     凯莱英制药(江苏) 有限    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4                                                            109,136.97        100,000.00
     公司                     一期工程

                          合计                                305,430.62        227,787.52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3,984.35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021 年11 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
集资金闲置。因近期正值公司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期,流动资金需求量
较大,为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
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

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事项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第
一创业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一创业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