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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莱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2-01-1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签名):         张   昆    王青松          李家聪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