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2-00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HAO HONG 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首席执行官(CEO)设
置的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总经理 HAO HONG 先生为首席执行官(CEO),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联席首席执行官
(Co-CEO)设置的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杨蕊
女士为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作为联席首席执行官,杨蕊女士将在继续支持整体集团
运营工作基础上,同时领导公司战略新兴事业群发展,包括凯莱英生物(涵盖
mAb、ADC、mRNA、ATMP 等领域 CDMO 业务)、凯诺医药(临床 CRO)、天津市临床
研究服务创新中心(TICCR)等事业部;领导新兴市场的商务开拓;推动核酸类
药物 CDMO、连续性反应等新技术对外应用等业务发展,推动公司在全球范围内
的投资布局,以更好地提升公司一站式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公司“双轮驱动”战
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首席科学官(CSO)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首席科学官(CSO)设置
的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副总经理 James Randolph Gage 先生为首席科
学官(CS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首席财务官(CFO)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首席财务官(CFO)设置
的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张达先生为首席财务官
(CF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执行副总裁(EVP)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执行副总裁(EVP)设
置的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副总经理洪亮先生、陈朝勇先生、姜英伟先
生为执行副总裁(EVP),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高级副总裁(SVP)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高级副总裁(SVP)设
置的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副总经理肖毅先生、黄小莲女士为高级副总
裁(SVP),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VP)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H 股适用《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中已有副总裁(SVP)设置的
相关条款,现公司董事会指定原副总经理周炎先生、徐向科先生为副总裁(VP),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与会董事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与其签署相关协
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2021年度内控鉴证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控
鉴证报告,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
息。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崔立杰、马小红
持有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杨照宇持有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邝艳因个人 KPI 考核结果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离职激励
对象邝艳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峰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00 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朱达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2,000 股,上述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崔立杰、马小红离职,公司
将回购注销其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200 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杨照宇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香港发行 18,415,400 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并超额配售了 1,265,500 股 H 股,上述 H
股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鉴 于 上 述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244,661,118 元 变 更 为
264,281,818 元,股本将由 244,661,118 股变更为 264,281,818 股,其中:境内
上市内资股(A 股)244,600,91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2.55%;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19,680,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45%。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本次董事会中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和通
函在披露前的核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
待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另行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