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青松)2022-03-3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能够保
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了21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1次,
通讯方式表决20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意见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事项
类型
第三届第五十
01/08/2021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次董事会
第三届第五十
01/24/2021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董事会
第四届第一次
02/09/2021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
意见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二次
04/15/2021 8、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
9、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三次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法尔玛签署<关于核酸药物 API 产能建设项目
04/22/2021 同意
董事会 的委托建设与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四次
05/31/2021 3、关于制定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 同意
董事会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请 H 股申报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
第四届第六次
06/17/2021 意见 同意
董事会
2、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七次
07/02/2021 1、关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
第四届第八次
07/05/2021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
意见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事项
类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九次
07/30/2021 6、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
7、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9、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1、关于 2021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
第四届第十次
08/13/2021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十一 1、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08/20/2021 同意
次董事会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十二 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三一众志二期(天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08/25/2021 同意
次董事会 合伙)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第四届第十三
09/23/2021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董事会
2、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十四
10/24/2021 1、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董事会
第四届第十六 1、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书责任保
11/16/2021 同意
次董事会 险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第四届第十七 股票的独立意见
11/25/2021 同意
次董事会 3、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第十八
11/29/2021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董事会
2、2021年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意见
发表时间 事项
类型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法尔玛签署<关于核酸药物 API 产能建设项目的委托建设与运
04/22/2021 同意
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发表时间 事项
类型
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
05/31/2021 同意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事项事前认可
07/02/2021 关于参股子公司引入产业资本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
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1年度内召开2次会议,会同其他委员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2021年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
合理建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内部审计
报告,对审计部的工作开展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外部审计
机构的聘任等事项给予合理的建议,同时对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与会人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
立董事选举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
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
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
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
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
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王青松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