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2-10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报告等形式发送给
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
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
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