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建设: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9-01-07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装建设”、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已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公司聘请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联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国海证券未完
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万联证券承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万联证券持续督导
项目组人员对中装建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
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18 年 12 月 26 日
(三)培训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4002 鸿隆世纪广场 5 楼会
议室
(四)培训方式:现场培训与自学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内容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万联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万联证券认
为:此次持续督导培训加深了中装建设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良好
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陆方 时光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