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建设:关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
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于
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23,9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9%)的股东南京鼎润天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润天成”)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1,9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1.9969%)。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南京鼎润天成 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
1 投资合伙企业 前已发行的股份和 2016 23,962,500 股 3.99%
(有限合伙)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
(2)减持股份来源: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鼎润天成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81,250股,占中
装建设总股本比例1.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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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承诺履行情况
鼎润天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及计划减持时所做承诺如下:
(1)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
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 50%,转让价格为届时
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2)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
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
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
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 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
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
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
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
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本企业)
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3)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截止目前,鼎润天成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
持的情况及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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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鼎润天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鼎润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鼎润天成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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