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8-090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9,045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410%,回购价格为 10.91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1,432,487 股减少至 291,313,442 股。 2、截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2017 年 1 月 24 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1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8 日公开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和核查意见》。 4、2017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2 月 2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9 万股,授予价格为 22.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6、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7 年 2 月 20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5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 有 5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116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233 万股,占授予日 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62%。 7、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000 万股调整为 119.0446 万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 月 18 日为授予日,授予 154 名激励对象 117.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3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 资格,有 6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145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110.2500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3797%。 9、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 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3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33766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840770 股。公司原激励对象初艳 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 119,045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076 元/股。针对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3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432,4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784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 10.918 元/股。针对上述事 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 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共 119,045 股,回购价格为 10.918 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1,299,733.31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18810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 司已向该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款项,减少注册资本 119,045.00 元,冲减资本公 积 1,180,688.31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1,432,487 股减少至 291,313,442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19,045 股,公司总股本将 由 291,432,487 股变更为 291,313,442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变动(股)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回购注销 数量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91,479,333 65.70 -119,045 191,360,288 65.69 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8,659 0.02 48,659 0.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374,243 1.50 -119,045 4,255,198 1.46 首发前限售股 187,056,431 64.19 187,056,431 64.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99,953,154 34.30 99,953,154 34.31 股 三、总股本 291,432,487 100.00 -119,045 291,313,442 10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