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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18-11-0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会议将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进
行审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李建湘先生,李建湘先生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 李建湘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其不参与本次发行定
价的询价过程,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股份,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相关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公司与李建湘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常的商业
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云鹰                  张红                   杨中硕




                                                 2018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