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2019-03-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红:女,汉族、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曾就读于江西财经学院,本科学
历。1989年7月-1994年11月在中山市美怡乐食品厂任财务主管;1994年12月-1999
年11月在中山市审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1999年12月至今在中山市成诺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所长;2004年1月至今在中山成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
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至今兼任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
兼任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和胜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和胜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和胜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和胜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和胜公司任何股东单位
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和胜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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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议
张红 16 16 0 0 否
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重点从财务方面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在此基础上
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
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 2018 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二)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张红 3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年5月至12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忠诚履行各自职责。公司制定了严格
的业绩考核和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并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进行了考核,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
的有序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
资者,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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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
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各专门委员会在 2018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
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培训和学习
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和认识,结合公司实例,进一步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相关知识,力求更全面地了
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于2018年7月26日,参加广东证监局举办的2018年上市公司“监管第一课”
会议;
于2018年11月28日,参加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18年第三期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2018年12月,参加国信证券举办的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于2018年12月26日至28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也不存在
密切的经营关系,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
的独立性。一年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
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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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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