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中硕)2019-03-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本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更为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按时出席会议,认真
细致审议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中硕,男,汉族,1988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获得硕
士学位,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律
师;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在深圳嘉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总监;2017 年 6 月
至今在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兼合伙人;2018 年 5 月至今兼任广东和胜工
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司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公司下司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法律、技术方面的服
务,没有从上市公司或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独 立 董 本年应参加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杨中硕 16 16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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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在会前,本人
预先对议案的背景作必要了解,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并与相
关人员沟通,对关键的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梳理,并从法律法规上进行分析论证,
作好会前准备。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对不清楚的情况适时
提出质疑,提出自己看法,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 2018 年公司业已上市的情况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更为关注中小股东
的权益,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杨中硕 3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小,占比低,且均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情况
本人关注和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公司对董事、监
事、高管的考核和薪酬发放等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够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
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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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议案,科学、合理决策,
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各专门委员会在 2018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
工作,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培训和学习
2018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于2018年7月26日,参加广东证
监局举办的2018年上市公司“监管第一课”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审核,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的情形。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中硕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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