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广东和 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 2018 年度 持续督导期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1 号文核准,和胜股份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0 元, 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94,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9,176,0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4,824,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8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入金额 27,136.00 减: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653.60 募集资金净额 26,482.4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102.59 其中:以前期间已使用金额: 15,717.30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5,717.30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8,385.29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8,385.29 —因项目变更归还前期使用的募集资金 -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 —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613.5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43.31 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将临时闲置的计人民币 2,7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24,102.59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93.31 万元,将临时闲置的计人民币 2,750.00 万元募集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3.31 万元,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划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和保 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余额 序 初始存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理财 银行存 号 金额 合计 产品 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2011026529200309591 22,155.94 - 148.41 148.41 公司中山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 44050178190100000148 4,980.06 - 94.90 94.90 公司中山市分行 合计 27,136.00 - 243.31 243.31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482.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85.2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102.5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总额的比例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承诺投入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③= 预期可使用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总额① 投入金额 现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② ②/① 状态日期 高端工业铝型材 否 22,155.49 22,155.49 6,338.35 22,018.20 99.38 注1 526.25 否 否 生产建设项目 尚未达到 研发中心建设 否 2,696.00 2,696.00 416.02 453.47 16.82 预定可使用 - 不适用 否 项目 状态 与主营业务相关 否 1,630.91 1,630.91 1,630.91 1,630.91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的营运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482.40 26,482.40 8,385.29 24,102.59 526.2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26,482.40 26,482.40 8,385.29 24,102.59 526.25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由于受地质结构复杂等因素及外部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制约拟将高端工业铝型材生 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9 年 9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1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9 年 6 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生产线投产 进度有所延后;部分投产生产线尚处于调试阶段,生产稳定性相对较差,无法完全释 放产能,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 [2017]48380001 号《鉴证报告》,截止 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14,388.29 万元。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88.29 万元。 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元的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临时闲置的计人民币 2,7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高端工业铝型材生产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部分子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2 五、会计师对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和胜股份董事会 编制的 2018 年度《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和胜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周服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