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3-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文件规定,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材料,以及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
内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核查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和胜股份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如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能够保持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健全,并得到基本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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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周服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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