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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胜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瑛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服山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不适用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银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记
                                         录与凭证进行了3次审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1
                                     ① 公 司 2018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76,106.61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24.34% ,
                                     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 润 为 2,596.80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46.00%。公司净利润水平有所下降主
                                     要是由于新投入的设备产能尚未完全
                                     释放,同时生产人员的预先储备使人
                                     工成本有所上升,且主要原材料铝锭
                                     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毛利率有
                                     所下降;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②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
况
                                     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聘任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监事会
                                     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原独立董
                                     事袁鸽成、李韩冰、徐仲南连续任职
                                     均已满六年,根据规定不再被提名为
                                     独董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郑云鹰、
                                     杨中硕、张红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公司董监高的变化是换届选举
                                     引起,且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不属于重大不利变化。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子
                                     公司规范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
                                     对近期发生的回购案例、子公司违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案例进行了剖析,并结合和胜股份的
                                     实际情况对培训对象的疑问进行了解
                                     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
2.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
重大遗漏的承诺
3.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
4.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7.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是              /
8.关于租赁房屋的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周服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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