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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陈华平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但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聘任李信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
    我们认为,陈华平先生本次职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查李信

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李信女士具备
履行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相关事项
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陈华平先生的职务并聘任李信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云鹰                 杨中硕                 张红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