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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
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能够减轻员工经济负担,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
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云鹰                   杨中硕                         张红




                                                  2021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