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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杨中硕2021-04-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细致审议议案,努力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在会前,本人
预先对议案的背景作必要了解,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并与相
关人员沟通,对关键的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梳理,并从法律法规上进行分析论证,
作好会前准备。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对不清楚的情况适时
提出质疑,提出自己看法,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缺席次数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杨中硕         5           5        0          0                  否

    (二)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杨中硕                                     2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0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8日,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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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预计、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5月26日,关于调整陈华平先生的职务并聘任李信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7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要求将以上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
职责,主动召集或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按时参加了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
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
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0 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及时、公平、完整。
    3、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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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
日常经营状况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其他事项
    1、2020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审核,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中硕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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