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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监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谢侃如先生、周凤辉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周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确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谢侃如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
年3月至2004年5月先后任中山市宇宙打印机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组长、车间主
任、绩效考核专员、系统管理员等职务;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先后任和胜铝厂
行政助理、管理部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12年5月先后任金胜铝业管理部主任、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7月任公共
服务部总监,现兼任瑞泰铝业监事、广东和胜汽配监事、和胜智能家居监事、江
苏和胜汽配监事和新马精密监事。
    谢侃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周凤辉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
年 2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职于珠海连康科技有限公司来料质控课长;2004 年 7 月
至 2005 年 4 月任职于和胜铝厂文控员;2005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金胜铝业
管理者代表;2012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体系办主任、工会主席;201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经理。
    周凤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周旺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山市鑫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组长;2006 年 1 月
至 2008 年 5 月任职于金胜铝业,历任化验室技术员、开发部开发助理、生产技
术科工艺员和技术中心项目主管;201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项目主管、
副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周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