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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李建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信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李江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86893816
    传真:0760-86283580
    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附:个人简历

    李建湘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
学冶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10 月
任珠海美饰铝异型材企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1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中
山市豪展铝异型材制品有限公司厂长;1996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和胜铝厂厂
长;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金胜铝业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5 月
任金胜铝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江苏和胜
新能源执行董事、瑞泰铝业执行董事、金胜科技董事、和胜智能家居执行董事、
新马精密董事长、广东工业技术执行董事和安徽新能源法人。
    李建湘先生持有本公司 53,974,624 股普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与李江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李信女士为父女关系,李建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李江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珠海美饰铝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工;1992 年 5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湘潭市焊接设备厂技术工程师兼业务员;1998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
任中山市三乡镇和益铝制品模具厂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卓益精
铝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金胜铝业营销总监;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兼模具五
金分公司高级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新马精密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江先生持有本公司 7,482,028 股普通股,与李建湘先生为兄弟关系,李江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李信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审计员;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担任审计
助理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投资管理总监;2020 年 1 月至今任宜宾纵贯
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李建湘先生为父女关系,李信女士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